金年会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简介


     金年会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下设资产管理中心、招标管理中心。 

 

   一、资产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和监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制定、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协调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业务流程等;

(四)组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开展学校资产配置、验收、处置等具体工作,并按规定审核、报批、报备。

(五)负责资产登记入账工作;监督、指导、检查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组织资产清查、资产评估及资产划转等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学校用于出租、出借、经营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八)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绩效考核工作;

(九)组织实施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十)负责组织学校各层级资产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十一)督促学校各类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推动资产共享、共用和公共平台建设工作;  

(十二)收集、统计、分析国有资产相关数据,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整体运行报告及各类专项报告;

(十三)与资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招标管理中心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限额以上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研究起草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政府采购的政策执行、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

(三)汇总学校年度采购计划,根据计划合理安排招标采购活动;

(四)负责受理、审核招标采购立项申请;

(五)负责拟定采购文件,负责审核采购文件的规范性表述、商务条款、评分办法;

(六)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和组织实施;

(七)负责招标采购合同的审批;

(八)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以及政府采购计划的录入、申报、变更、初审、上报、统计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建设和动态管理“评审专家库”和“招标采购供应商库”;

(十)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代理机构的联络与协调;

(十一)负责招标采购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十二)协助监督部门和职能部门处理投诉和质疑;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